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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0 19:36:37  浏览:830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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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等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中央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
(二)其它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外经贸委、厅或局,下同)、经贸主管部门(经贸委、经委或计经委,下同)同时申报。
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经贸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理,并形成一式两份的正式申报文件,联合上报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
(三)国家经贸委对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送外经贸部核准。
(四)外经贸部根据国家经贸委的初审意见,向我驻外使馆经商机构征询意见,并参考其回复意见,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向通过审核的项目颁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
各级经贸主管部门侧重对项目投资主体的生产经营、发展潜力和境外项目的投资规模、自有资金来源、产品结构等国内问题进行审核;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侧重对项目的投资国别地区的政局状况、国别政策、当地及周边市场、投资环境、主办单位进出口情况等涉外问题进行审核。
二、申报材料
(一)境外项目有关材料
1.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300万美元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可合并编制。
2.境外合资企业中、外方合资合同或协议(草签文本)。
3.境外企业中方企业间协议。
4.境外企业章程(草签文本)。
5.合资伙伴背景及其资信材料。
6.外汇管理部门外汇风险审查意见。
(二)项目国内主办单位有关材料
1.项目主办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主办单位近3年进出口情况及拟在境外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出口情况。
3.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议。
4.项目主办单位上一年年度报告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
(三)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审批时限
(一)在接到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材料后,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会同经贸主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申报文件,联合上报外经贸部(发展司)、国家经贸委(外经司)。
(二)国家经贸委应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送外经贸部。
(三)外经贸部在接到国家经贸委初审意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驻外经商机构意见;驻外经商机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外经贸部(发展司)反馈书面意见。
(四)外经贸部在接到驻外经商机构意见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颁发《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



199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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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快推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节[2012]11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高工业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质量的改善,现就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措施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江西省经济实力最强、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的地区,以江西省近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仅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功能,也是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在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是我国唯一的世界生命湖泊网成员,在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在区域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协调和处理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区内工业在江西省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全省超过4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集中在生态经济区,2010年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5.6 %;规模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年能源消费总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的66 %左右。区内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重化工业企业比重高,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光伏等新兴产业用能增速较快。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任务将更加艰巨。

工业是资源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排放的主要领域。为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必须贯彻综合防治策略,在推进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从生产的全过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促进工业向低消耗、高产出,低污染、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为生态经济区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规划》,以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产生量为重点,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科技进步,加强宣传培训,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支持引导与市场作用相结合的工业清洁生产推进机制,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生态经济区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

──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选择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业行业、重点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其他行业、其他企业的指导,全面推进生态经济区工业清洁生产。

──坚持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以审核为切入点,以技术改造为重点,通过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分析和挖掘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潜力,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现由“重审核、轻实施”向“审核、实施并重”转变,切实推动企业向清洁生产方式转变。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清洁生产政策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经济区内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大幅削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率明显提升,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清洁化工业园区。

──清洁生产培训及审核迅速开展。生态经济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全部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培训。力争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60%,其中,钢铁、水泥、氮肥、发酵、造纸、纺织染整、制药、农药、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化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4个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100%。

──重点行业、重点园区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80%以上的企业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3-5个清洁化工业园区。

三、抓紧实施重点任务

(一)分类指导,加快推行清洁生产

根据生态经济区区域功能划分,结合区内工业结构实际,加强宏观指导,提出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施清洁生产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路径,分层次、分步骤推进生态经济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在滨湖控制开发带,要结合现有企业搬迁政策,引导企业在改扩建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在高效集约发展区,要采取自愿、强制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鼓励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污染源监控等重点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与工业主管部门依法签订自愿清洁生产协议,开展清洁生产。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涉重金属)企业,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加强对审核项目实施情况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快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充分利用生态经济区产业集聚优势,发挥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优势互补的科技创新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示范中心;结合当地工业行业特点,应用和推广一批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三)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清洁化工业园区

江西省工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省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培育方案,组织认定一批资源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科技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作用好的省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争创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结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依托铜冶炼、稀土、光伏、半导体照明等产业基础条件好、集聚度高、特色鲜明的园区,研究建立清洁化工业园区的评价指标,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高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间副产物交换、能量和工业用水梯级利用,实现资源科学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四)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业务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专业化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咨询、后评估等服务。加强清洁生产信息沟通交流体系建设,建立省级清洁生产信息和数据平台,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发布清洁生产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信息,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服务和指导。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江西省工业清洁生产专家库,遴选一批专业技术强、服务质量好、职业道德高的清洁生产专家,为政府和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智力支撑。建立长效、开放的清洁生产人才队伍培训体系,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政府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培训,定期培训咨询机构从业人员;支持科研院所、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着力提高企业员工和咨询服务人员的清洁生产意识水平。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全面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生产的认识,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完善政策体系,保障清洁生产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清洁生产的合力

江西省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分解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强化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发改、科技、财政、环保、税务等部门共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执行情况。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完善配套政策。要研究制定省级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按照规范的流程实施清洁生产,不断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质量。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江西省要建立省级工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并鼓励区内各级政府建立工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态经济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在安排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技术创新性基金时,对清洁生产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给予支持。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评估通过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特别是签订清洁生产自愿协议中载明的清洁生产项目,省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资金要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资金渠道,对生态经济区内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发挥相关政策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研究把企业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的具体措施。

实施绿色信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项目提供贷款。

(三)完善产业政策,严格项目准入

鄱阳湖流域是长江中下游污染防控的重点流域,江西省工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并将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项目准入、产业承接的重要指标。新建、改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除满足其他政策标准等有关要求外,其相应指标应不低于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漳政办〔2003〕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2年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漳政〔2002〕综63号)执行以来,对于加快城市化和小城镇发展步伐,促进全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移我市的要求日益迫切。为更好地解决企业员工,特别是骨干员工的户口问题,使具有中专或技工文化程度的务工人员能在企业落户,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公安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暂行)”的补充规定》,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补充规定》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对“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补充规定
漳州市公安局
(2003年7月19日)

  为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务工人员户口迁移条件,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经济实体实际工作一年以上,普通中专或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的企业骨干员工,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落户(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可落在单位内)。
申请时须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单位证明、聘用合同书、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迁入地的居住证明。
  本《补充规定》仍由漳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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